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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二一震災出租先租後售及救濟性住宅安置受災戶辦法 第23條

第 三 章 先租後售
住宅出售後,出售機關應輔導社區住戶依相關規定辦理社區管理維護工作 。
AI 白話解釋

引用本條的條文

九二一震災出租先租後售及救濟性住宅安置受災戶辦法中另有 1 條條文提到第23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1條本辦法依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七項規定訂定之。

「先租後售」的其他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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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