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事務管理規則
› 第400條
事務管理規則 第400條
文書處理之檢核要項如左: 一、各項文書處理手續,是否迅速確實。 二、文書單位應備之簿冊,是否齊全。 三、收發文程序,是否合乎規定。 四、文書處理分層負責之執行,是否有效。 五、文書革新與工作簡化,是否切實執行。 六、公文時效管制制度,是否徹底實施。 七、文書稽催,是否徹底執行。 八、文書保密,是否嚴格執行。 九、文書單位,是否使用高效事務機具。 十、文書用紙,是否合乎標準。 十一、必要之文書用具,是否齊備。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399條
看 事務管理規則 全文
第401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