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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管理規則 第411條

員工福利管理之檢核要項如左: 一、業務計畫,是否適應員工需要。 二、執行進度,是否符合業務計畫。 三、現有設施,是否配合業務上需要。 四、工作人員有無違規失職情形。 五、營運績效,是否良好。 六、收支帳目,是否清楚。 七、現金保管,是否依照規定辦理。 八、福利金之使用,是否符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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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