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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管理規則 第407條

宿舍管理之檢核要項如左: 一、宿舍之借用,有無訂定標準,並按照標準公平辦理。 二、宿舍設備,是否有一定標準,並按照標準實施。 三、宿舍檢修,是否按照程序執行,能否達成嚴格審核,控制預算任務。 四、臨時及緊急保養工程,是否按照規定辦理。 五、有關宿舍事務之各種表冊,是否依照規定格式詳細記載,按期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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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