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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業人員獎懲辦法 第11條

事業人員獎懲,依其權責劃分規定,由服務機構或陳報有關機構 (關) 核 定,並依規定送銓敘機關審查登記。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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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