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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業人員獎懲辦法 第9條

事業人員具有其他足資獎懲之事實,獎懲標準未經列舉者,視其情節輕重 ,比照本辦法有關條款規定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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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