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交通部公路總局處務規程 › 第19條

交通部公路總局處務規程 第19條

本規程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十五日施行。
AI 白話解釋
← 第18條看 交通部公路總局處務規程 全文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