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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路總局處務規程 第5條

本局設下列組、室: 一、規劃組,分五科辦事。 二、養路組,分五科辦事。 三、工務組,分六科辦事。 四、監理組,分五科辦事。 五、交通管理組,分三科辦事。 六、運輸組,分四科辦事。 七、秘書室,分六科辦事。 八、人事室,分三科辦事。 九、政風室,分三科辦事。 十、主計室,分四科辦事。 十一、資訊室,分三科辦事。 十二、法制室,分二科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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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