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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路總局辦事細則 第3條

本局設規劃組、新工組、養路組、用地組、機料組、監理組、資訊室、秘 書室、人事室、會計室及政風室。 各組室掌理事項,依照本局組織條例及實際業務情況訂定之,各組室並得 分科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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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