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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基隆港務局蘇澳港分局暫行組織規程 第2條

蘇澳港分局 (以上簡稱本局) 設各課、室,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港航課:港灣設施、船舶指泊、信號指揮、船舶檢丈監理、海事評議 及港勤船舶之管理等事項。 二、業務課:港埠業務規劃、港埠營運、碼頭工人管理等事項。 三、工務課:土木、船機、機具、工程規劃、設計、督導、考核及接受代 辦工程等事項。 四、行政室:管考、法規、公共關係、機要、編譯、動員、防護、通信、 文書、檔案、庶務、出納、採購及其他不屬課、室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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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