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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基隆港務局蘇澳港分局暫行組織規程 第8條

本分局為辦理棧埠裝卸及倉儲等業務,設棧埠管理所,置所長,並設第一 及第二庫區,各置倉庫主任,其餘所需人員,均由本局總員額內調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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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