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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基隆港務局蘇澳港分局暫行組織規程 第5條

本分局設人事室,置主任一人,並罝課員若干人,其員額另以暫行編制表 定之,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 │交通部基隆港務局蘇澳港分局暫行編制表 │ ├───────┬───┬──────────────────┤ │職 稱│員 額│備 考│ ├───────┼───┼──────────────────┤ │分局長 │一 │ │ ├───────┼───┼──────────────────┤ │副分局長 │一 │ │ ├───────┼───┼──────────────────┤ │秘書 │一 │ │ ├───────┼───┼──────────────────┤ │課長 │一 │港航課課長由技正兼任、工務課課長由幫│ │ │ (二) │工程司以上人員兼任。 │ ├───────┼───┼──────────────────┤ │正工程司 │三 │ │ ├───────┼───┼──────────────────┤ │技正 │一 │ │ ├───────┼───┼──────────────────┤ │副工程司 │四 │ │ ├───────┼───┼──────────────────┤ │所長 │一 │棧埠管理所。 │ ├───────┼───┼──────────────────┤ │主任 │ (二) │港埠工程所及船機修理所主任由幫工程司│ │ │ │以上人員兼任。 │ │ │ │以上為高員級以上人員。 │ ├───────┼───┼──────────────────┤ │行政室主任 │一 │ │ ├───────┼───┼──────────────────┤ │倉庫主任 │二 │ │ ├───────┼───┼──────────────────┤ │幫工程司 │六 │ │ ├───────┼───┼──────────────────┤ │勞工安全衛生管│ (二) │由工務員、課員或倉庫管理員以上人員兼│ │理員 │ │任。 │ ├───────┼───┼──────────────────┤ │工務員 │四 │ │ ├───────┼───┼──────────────────┤ │課員 │一○ │ │ ├───────┼───┼──────────────────┤ │倉庫管理員 │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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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條的條文

交通部基隆港務局蘇澳港分局暫行組織規程中另有 1 條條文提到第5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1條本規程依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第五條第二項及交通部基隆港務局(以下簡稱本局)暫…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蘇澳港分局(以上簡稱本局)設各課、室,分別掌理下列事項:一、港航課:港灣設施、船舶指泊、信號…第3條本分局置分局長一人,承本局局長之命,綜理局務;副分局長一人,襄理局務。第4條本分局置秘書一人、課長三人(內港航課長由技正兼任,工務課長由工程司兼任)、正工程司三人、技正…第6條本分局設會計室,置會計主任一人,並置課員若干人,其員額另以暫行編制表定之,依法辦理歲計、會計…第7條本分局設政風室,置主任一人,並置課員若干人,其員額另以暫行編制表定之,依法辦理政風事項。第8條本分局為辦理棧埠裝卸及倉儲等業務,設棧埠管理所,置所長,並設第一及第二庫區,各置倉庫主任,其…第9條本分局辦理港埠工程及維護港區設施,設港埠工程所,置主任(由各級工程司兼任),其餘所需人員,均…第10條本分局為辦理船機維護與檢修,設船機修理所,置主任(由各級工程司兼任),其餘所需人員,均由本分…第11條本規程所列各職稱之資位,另依交通事業人員資位職務薪給表之規定辦理。第12條本分局及所屬各機構人員之任用,適用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件。但會計、人事、政風人員之任用,尚須合…第13條本分局分層負責明細表,由本分局訂定,報上一級機關備查。第14條本規程自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七月一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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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