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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基隆港務局蘇澳港分局暫行組織規程 第4條

本分局置秘書一人、課長三人 (內港航課長由技正兼任,工務課長由工程 司兼任) 、正工程司三人、技正一人、副工程司四人,並置行政室主任、 幫工程司、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 (兼任) 、技士、工務員、課員、倉庫管 理員、辦事員、技佐、倉庫副管理員、書記、領班、業務工、技術工、船 長、輪機長、大副、大管輪、船副、管輪、正駕駛、正司機、副駕駛、副 司機、小船駕駛、各類船工 (匠) 等各若干人,其員額另以暫行編制表定 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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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