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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所屬分支機構暫行組織規程
› 第13條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所屬分支機構暫行組織規程 第13條
企劃處資訊中心置主任一人 (由企劃處副處長兼任) 、副主任二人、設計 組長、作業組長、資料組長各一人,並置正工程司一人,應用系統分析師 二人 (內一人由正工程司兼任) 、副工程司二人及幫工程司、主任設計師 、程式設計師、主任作業師、電腦作業師、主任機械維護師、主任管制師 、資料管制師、程式設計員、電腦作業員、資料管制員、機械維護員、工 務員、主任課員、課員、司事、汽車司機、業務工等各若干人,其員額另 以暫行編制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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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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