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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體器官保存庫管理辦法 第2條

以移植為目的,從事人體器官(含人體組織、細胞)及其衍生物之處理或保存,應依本辦法申請設置人體器官保存庫(以下簡稱保存庫)。 生殖細胞之保存依人工生殖法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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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