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仲裁機構組織與調解程序及費用規則
› 第53條
仲裁機構組織與調解程序及費用規則 第53條
調解程序終結後,仲裁機構應就所調解之事件,按其調解標的金額或價額,將所收調解費依下列百分比,轉交參與該事件之調解人: 一、新台幣二千萬元以下者,為百分之六十。 二、超過新台幣二千萬元至新台幣三億元者,就其超過新台幣二千萬元部分,為百分之五十。 三、超過新台幣三億元者,就其超過新台幣三億元之部分,為百分之四十。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52條
看 仲裁機構組織與調解程序及費用規則 全文
第54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