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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機構組織與調解程序及費用規則 第6條

仲裁機構會址應設於主管機關所在地區。但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仲裁機構經主管機關核准,得設辦事處。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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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