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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處分累進處遇規程 第8條

感化教育受處分人,除因獎賞增加分數外,每月最高成績分數如下: 一、操行成績:最高二十二分。 二、教育成績:最高十六分。 三、習藝成績:最高十六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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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