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保險公司設立標準 › 第10條

保險公司設立標準 第10條

保險公司經許可設立者,除經財政部專案核准者外,應於開始營業前完成 主要業務之電腦作業,並經財政部或其指定機構認定合格。
AI 白話解釋
← 第9條看 保險公司設立標準 全文第1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