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保險公司設立標準 › 第21條

保險公司設立標準 第21條

保險公司之設立,得同時申請設立分公司。 前項設立家數及地區,由財政部視其營業計畫內容、人員配置及地區情況 等因素審核之。
AI 白話解釋
← 第20條看 保險公司設立標準 全文第22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