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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工業新產品開發輔導辦法 第7條

新產品之開發計畫,申請人應自行研發,但得部分委託技術輔導機構 (含 技術服務業者) 協助研發。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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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