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僑務委員會中華函授學校組織規程 › 第10條

僑務委員會中華函授學校組織規程 第10條

本校各級工作人員,由本會在法定員額內派充,並得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 之規定聘用之。
AI 白話解釋
← 第9條看 僑務委員會中華函授學校組織規程 全文第1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