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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福利法 第51條

第 五 章 罰則
依本法應受處罰者,除依本法處罰外,其有犯罪嫌疑者,應移送司法機關 處理。
AI 白話解釋

「罰則」的其他條文

第43條利用或對兒童犯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但各該罪就被害人係兒童已設有特別處罰規定者,不在此限…第44條違反第二條第二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違反第二十六條、第三十條規定者,處…第45條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違反第三十一條第一項情節嚴重,或明知兒童在第三十…第46條雇用或誘迫兒童在第三十三條第一項場所工作或供應毒品、迷幻物品或管制藥品或其他有害其身心健康之…第47條供應菸、酒及檳榔予兒童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違反第三十三條第三項或第四項…第48條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違反第二十六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三…第49條違反第十八條規定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兒童之家長、家屬、師長、雇主、醫護人員…第50條兒童福利機構違反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項之規定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其經限…第52條依本法所處之罰鍰,逾期不繳納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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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