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內政部發給國籍許可證書規則 › 第4條

內政部發給國籍許可證書規則 第4條

發給國籍許可證書徵收工本費之費額由內政部定之。 前項工本費應依預算程序辦理。
AI 白話解釋
← 第3條看 內政部發給國籍許可證書規則 全文第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