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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組織規程(62.07.31訂定) 第6條

本局設人事室、置主任、科員,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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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