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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組織條例 第16條

本署辦事細則,由本署擬訂,報請內政部核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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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內政部警政署(以下簡稱本署)承內政部部長之命,執行全國警察行政事務,統一指揮、監督全國警察機…第3條本署掌理警察法第五條所列全國性警察業務,並辦理下列事項:一、警察制度之釐訂、職權調整、機關設…第4條本署設行政組、保安組、教育組、戶口組、安檢組、外事組、民防組、交通組、經濟組、後勤組、秘書室…第5條本署得設刑事警察局、航空警察局、國道公路警察局、鐵路警察局、港務警察局、保安警察總隊、臺灣保…第6條本署置署長一人,警監,綜理署務,並指揮、監督全國警察機關及人員;副署長二人或三人,警監,襄理…第7條本署置主任秘書一人,督察室主任一人,警政委員八人,組長十人,均警監;主任六人,警監,其中一人…第8條本署設人事室,置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職等,依法辦理全國警察人事管理事項;其…第9條本署設會計室,置會計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職等,依法辦理歲計、會計事項;其餘…第10條本署設統計室,置統計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職等,依法辦理統計事項;其餘所需工…第11條本署設政風室,置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職等,依法辦理政風事項;其餘所需工作人…第12條第七條至第十一條所定列有官等職等人員,除警察官外,其職務所適用之職系,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八條…第13條本署為業務需要,得設外事警官隊或各種委員會;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派充或調兼之。第14條本署因業務需要,得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之規定,聘用特殊科技人才。第15條本署為執行警察業務,對各級警察機關得發布署令。第17條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本條例修正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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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