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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組織規程(67.05.29訂定)
› 第12條
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組織規程(67.05.29訂定) 第12條
本局分層負責明細表由本局擬訂,報請內政部警政署核定並轉報內政部備 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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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規程自發布日施行。
← 第1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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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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