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辦事細則 › 第5條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辦事細則 第5條

企劃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節目政策之研發、設計、規劃與分析及節目企劃評鑑。 二、外製節目策劃。 三、聽眾意見調查分析。 四、大專學生實習之安排管理。 五、員工教育訓練。 六、接待各界參觀、訪問等公共關係。 七、圖書資料管理與本臺內部刊物之規劃編輯及發行管理。 八、配合本臺各項活動之攝影、錄影。 九、其他有關企劃業務事項。
AI 白話解釋
← 第4條看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辦事細則 全文第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