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 › 第2條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 第2條

全民健康保險(以下稱本保險)保險對象之就醫程序、就醫輔導、保險醫療服務提供方式及其他醫療服務必要事項,依本辦法之規定。
AI 白話解釋
← 第1條看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 全文第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