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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一年特種考試公務人員丁等考試錄取人員實習辦法 第8條

實習總成績以滿六十分為及格。及格者由實習機關將實習成績報請分發機 關轉送考選部核轉考試院發給及格證書,並正式任用。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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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