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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保險監理委員會各小組設置辦法 第4條

經費稽核小組對左列事項負初步核議之責: 一、保險事務費預算之審議。 二、保險事務費收支狀況之稽核。 三、保險事務費收支帳冊憑證之檢查。 四、其他交付核議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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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