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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眷屬疾病保險條例 第8條

公務人員眷屬疾病保險費按月繳納,由被保險人自付百分之五十,政府補 助百分之五十。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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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