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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教人員保險法施行細則 第53條

本法第十六條第一項所稱依法退休或資遣,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依法律退休或資遣。 二、依本保險主管機關核備有案之單行退休或資遣法令退休或資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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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