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合約範本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共同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 第29條
共同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29條
第 四 章 共同信託基金之業務規範 › 第 二 節 信託財產之運用及管理
共同信託基金之信託財產,應登記於信託業名義下之共同信託基金專戶。但共同信託基金運用於境外之投資標的時,得依信託業與境外受託保管機構所訂契約之約定辦理。 信託業管理共同信託基金,得將所持有之境外有價證券委任國外受託保管機構辦理出借,並適用信託業營運範圍受益權轉讓限制風險揭露及行銷訂約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
外國有價證券之出借規定。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引用本條的條文
共同信託基金管理辦法中另有 1 條條文提到第29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1條
本辦法依信託業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九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信託財產之運用及管理」的其他條文
第23條
共同信託基金之運用管理,不得違反法令規定,並應依報經主管機關核准之募集發行計畫書辦理。共同信…
第24條
貨幣市場共同信託基金之信託財產僅得運用於前條第二項第一款至第八款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洽中央銀行核…
第25條
信託業運用共同信託基金,應依據投資分析報告作成投資決定,交付執行,作成投資決定與執行紀錄,並…
第26條
信託業運用共同信託基金,應遵守本法及下列之規定:一、不得運用於保證或提供擔保。二、不得從事證…
第27條
信託業運用貨幣市場共同信託基金除應遵守前條規定外,並應符合下列規定:一、除政府債券外,投資長…
第28條
信託業將共同信託基金運用於上市或上櫃有價證券之買賣時,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應委託證券經紀商進…
← 第28條
看 共同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全文
第30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