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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醫療製劑查驗登記及許可審查準則
› 第13條
再生醫療製劑查驗登記及許可審查準則 第13條
本準則自本條例施行之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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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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