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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醫療製劑查驗登記及許可審查準則 第4條

申請再生醫療製劑查驗登記及核發藥品許可證、核予有附款許可,應依附件一及附件二之規定,檢附文件及資料。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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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