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冷凍空調工程業管理規則 › 第16條

冷凍空調工程業管理規則 第16條

受撤銷登記處分之冷凍空調工程業,在一年內不得以同名或同址,申請辦 理冷凍空調工程業登記。
AI 白話解釋
← 第15條看 冷凍空調工程業管理規則 全文第17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