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冷凍空調工程業管理規則 › 第4條

冷凍空調工程業管理規則 第4條

冷凍空調工程業應具備之條件如下: 一、甲級: (一) 登記資本額新台幣一千萬元以上。 (二) 具有一次承裝五百噸以上空調或二百馬力以上冷凍工程之經歷或能 力。 (三) 聘僱專任冷凍空調甲級技術士一人,乙級技術士二人,及丙級技術 士三人以上。 (四) 具有附表一所定之儀器及工具。 二、乙級: (一) 登記收資本額新台幣五百萬元以上。 (二) 具有一次承裝一百噸以上,未滿五百噸之空調或五十馬力以上冷凍 工程經歷或能力。 (三) 聘僱專任冷凍空調甲級技術士一人、專任冷凍空調乙級技術士一人 及丙級技術士二人以上。 (四) 具有附表二所定之儀器及工具。 三、丙級: (一) 登記資本額新台幣二百萬元以上。 (二) 聘僱專任冷凍空調乙級及丙級技術士各一人。 (三) 具有附表三所定之儀器及工具。 ┌────────┬───────────┬──┬──┬───┐ │級 別│名      稱│單位│數量│備 註│ ├────────┼───────────┼──┼──┼───┤ │附表表一 (甲組) │探漏器 │具 │ 2 │ │ │ │三用電錶 │只 │ 2 │ │ │ │測風儀 │具 │ 1 │ │ │ │溫濕度測定器 │具 │ 1 │ │ │ │絕緣測定器 │具 │ 1 │ │ │ │高低壓錶組 │組 │ 5 │ │ │ │真空泵 │台 │ 2 │ │ │ │電鑽 │把 │ 4 │ │ │ │砂輪機 │具 │ 1 │ │ │ │電焊機 │套 │ 1 │ │ │ │氧氣乙炔熔接器 │套 │ 1 │ │ │ │各種手工具箱 (28件) │箱 │ 3 │ │ │ │鉤式電流錶 │具 │ 3 │ │ │ │冷媒回收筒 │組 │ 1 │ │ │ │製圖器材 (儀器) │套 │ 3 │ │ │ │電腦軟硬體含附機件 │式 │ 1 │ │ ├────────┼───────────┼──┼──┼───┤ │附表二 (乙級) │探漏器 │具 │ 1 │ │ │ │三用電錶 │只 │ 1 │ │ │ │測風儀 │具 │ 1 │ │ │ │溫濕度測定器 │具 │ 1 │ │ │ │真空泵 │台 │ 1 │ │ │ │電鑽 │把 │ 2 │ │ │ │高低壓錶組 │組 │ 3 │ │ │
AI 白話解釋
← 第3條看 冷凍空調工程業管理規則 全文第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