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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管軍品範圍及認定辦法
› 第1條
列管軍品範圍及認定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國防產業發展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
第三條
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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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條
本辦法自本條例第三條施行之日施行。本辦法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看 列管軍品範圍及認定辦法 全文
第2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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