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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 第14條

本條例第十二條之一第二項所定輔導及查核,主管機關得委任所屬機關或委託具專業能力之機關(構)或團體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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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