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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 第6條

作業場所應於入口或明顯處標示生物安全等級、生物危害標識、作業場所主管、管理人員姓名、聯絡電話、緊急聯絡窗口及其處理措施。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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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