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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十條規定參加保險辦法 第9條

依本辦法辦理參加本保險者,保險費按申報之加保期間日數計算。 前項加保期間有跨年度者,其保險費按申報當年度投保薪資分級表及保險費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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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