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 › 第31條

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 第31條

雇主應提繳之年金保險費與勞工自願提繳部分,保險人應分別立帳,作成帳冊文件,明確記載提繳率、繳費之期間及金額,承受轉換保單時,亦同。
AI 白話解釋
← 第30條看 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 全文第32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