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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 第43條

勞工或其遺屬或指定受益人向保險人請領退休金之權利,自得請領之日起,因十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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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