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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委員會民族教育審議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14條

教審會召集人、副召集人、委員均為無給職。但非由本機關人員兼任者,得依規定支給出席費。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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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