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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市立科學館規程 第13條

科學館基於業務需要設置各種委員會,延聘館內外有關人員為委員,均為 無給職。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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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