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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市立科學館規程 第19條

科學館辦事細則由館訂之,省、市立者應呈報省、市教育行政機關核准並 轉報教育部備案,縣市立者應呈報縣市教育行政機關核准轉教育廳備案, 鄉、鎮、市立者應呈報鄉、鎮、市公所核准並轉報縣市教育行政機關備案 。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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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