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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法院法官自律實施辦法 第7條

法官依法有應受獎勵之事由者,得依前條第一項之程序送交自律會審議。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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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