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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選舉罷免辦法 第14條

合作社分組舉行選舉會議選舉社員代表時,社員於合作社社員名冊公告日後,住址變更者,仍應回原地開會投票。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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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