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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選舉罷免辦法 第24條

選舉人領取選舉票後,應親自圈寫,當場投票。但因不識字或身心障礙無法圈寫時,得請求經推定或指定之選務人員依選舉人意旨代為圈寫。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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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